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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形码是如何发展的?

作者:中山辉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2-02-25 08:02:48

中山条形码的雏形,其实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期就出现了,不过一件新鲜事物所产生和推广必然是曲折的,所以条形码真正被大范围运用,其实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左右,陆续续有以颜色和线条作为条形码基础,对商品进行定价和分类的专利出现。

不过那时候,出于信任问题,很多零售店的商家都不怎么喜欢用这种技术,主要是当时科技的发展,这类技术的确在实用性上欠过关,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,初步发明条形码的伍德兰德成为了IBM公司的一位工程师,并借着机会,发明了产品码,之随后得到了广泛推广。

主要那个时代,电脑技术已经逐完善,不像以前电脑不好用,还有价格天价,这时候开始,超市零售都开是有一个小电脑和扫码机器了,直到现在也没有变过,而我国的网络支付扫码付款也与这个并不冲突。

那条形码的发明,仅仅只是作用于我们日常见到的超市商品吗?当然不是,在很多大宗货物较多的地方,它的生产日期,保质期,商品名,产家等等,这些分类都是非常复杂的,而记录在条形码之中,以后拿取或者查看,校对起来就方便的多。

那它的其他用途在哪里呢?

1、图书馆

绝大部分图书馆,在书的侧面都会贴上条形码标签,如果有人想要借阅的话,直接拿书对着扫码器一扫,之后书本的简单信息,原本放在哪个书架上的,都能显示出来,之后图书管理员再进行简单的操作,比如说借一个月,那就输入一个月的时限,到时候催促起来也比较方便了。

2、银行系统

不得不承认的是,电脑即是方便的,也是危险的,因为有黑客系统的存在,银行的安保就如同虚设,而现在是电子现金时代,所以一些银行的档案也并非所有都要存入电脑之中,故而银行系统往往也要一份相对应的文件保存库,而一些内部信息区分的方法,最佳的就是条形码。

3、物流管理

物流也就是快递,很多快递上都有类似的条形码,快递员扫一下之后,将其揭掉即可,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其快递不会被搞错,而且还能一定程度上,保护收快递者的隐私,故而条形码在物流上非常好用。不仅仅是物流,其实邮政管理上也是非常好用的。

说完条形码的用途,再说说很多人所熟知的二维码,在最近几年,快捷支付的兴起,越来越多的二维码出现在店铺上,扫码支付,轻轻松松。

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大的,二维码是通过不同规律的几何图形拼接而成的一个信息图标,往往内部可以直达某个网页,网站,或者聊天工具,支付款信息等等,而二维码多是以鉴别真伪为目的,查看一些商品或者产品的一些咨询,比如说生产日期,保质期,价格等等。故而,差异性在用途上也立即见分晓了。

其实,从某种角度来说,这两者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,相信在不远的将来,两者之间必然会消失其中之一。

条形码申请流程条形码申请费用条形码申请时间:

1.提供贵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公章。2.填写我司提供的商标条码信息备案表。3.我司所提供的商标条码办理服务,仅包含条码申请、条码信息提供、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,商品条码会员卡(GDS卡),并不包含后期贵司长期经营中的不断增加的商品数字代码备案服务,需贵司自行登录网站填写备案信息。我司可提供咨询指导服务。贵司也可派专员至条码安排的课程进行培训。4.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是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的合法凭证,一的厂商识别代码在全球具有专有使用权。

前缀码为:69的厂商识别代码,可使用商品条码的数量达1万种,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两年,系统成员应当在有效期满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。商品条码共为13位数码。

第一条 为加强对音像出版的标准化管理,规范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,实施音像制品条码制度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第二条 音像制品条码由13位数字组成,共分4段,第一段为出版物前缀(共3位),第2段为出版者前缀(共6位),第3段为出版物序号(共3位),第4段为校验码(共1位)。第三条 音像出版单位的出版者前缀由新闻出版署分配,并向出版单位颁发《出版者前缀证书》。第四条 出版物序号自实行条码之日开始计算,不分年度,按出版单位的音像制品出版顺序依次累加。出版物序号使用完后,需重新申请出版者前缀。第五条 音像出版单位申请版号时,须提交《音像制品条码(版号)使用目录》(附件一)一式两份;申请出版者前缀时须填报《申请出版者前缀数据单》(附件二)。

第六条 音像制品条码与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(版号)是相互对应的,对于同一品种、不同载体的音像制品,将使用不同版号和条码,以保证条码的唯一性。第七条 条码软片由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统一制作,其他单位不得从事此项业务。条码软片制作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,每个条码收取人民币48元。第八条 各音像出版单位在接到新闻出版署分配的版号额度后,持批文和《音像制品条码申请单》(附件三)到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。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收到条码申请单后,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条码软片的制作。第九条 条码须印制在彩封、封套背面的显著位置。条码软片的尺寸为38×13mm。印制单位应当按规定印制条码,不得随意缩小。第十条 音像制品条码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自实施之日起,所有的音像制品均须使用音像制品条码。对不按规定使用条码者将按照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、《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第十一条 在实施条码的过程中,有关技术问题,可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咨询。本细则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。

条形码申请、商标注册、申请、版权登记申请、产品检测报告服务:

一、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的条件 依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、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,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。申请注册行为是自愿的。

二、需提交材料 1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(副本)及其复印件(一式两份); 2、 填写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并加盖单位公章; 3、 交纳系统成员注册费凭证复印件(一式两份)。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,由中国物品编码(以下简称编码)发给“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”

三、注意事项1、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,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,办理续展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。2、系统成员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,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文件和《系统成员证书》或《系统成员证书》(续展),办理变较手续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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